楚雄州大修自住住房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导语 楚雄州当地居民如果面临自修自建房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可以携带相关的材料到各市县的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业务。

  >申请条件

  提取人本人及其配偶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

  >可提取人

  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及其配偶。

  >提取额度

  1、提取金额以百元为单位,最大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且须保证提取后账户余额至少保留100元;

  2、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大修房款。

  >提取次数

  大修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一个年度(12个月)以内提取一次。

  >所需资料

  1、《楚雄州职工申请提取转移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点击下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申请人在工、建、农、中、交、农信社任一银行的借记卡(存折)原件。

  5、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大修住房鉴定书;

  >受理渠道

  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县级管理部业务窗口

  >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咨询,领取或从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信息网下载《楚雄州职工申请提取转移住房公积金审批表》→职工持加盖单位公章的审批表及所需证明材料到柜台办理提取手续→业务窗口审核审批→电子结算转入申请人银行借记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楚雄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楚雄公积金线上办理入口、缴存基数、提取条件、贷款条件和还款计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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