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材料
导语 楚雄州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业务的居民,需要使用现金办理提前还款的话需要到发放贷款的受托银行网点办理,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借款合同等资料。更多详细解答内容见正文。
>办理资料
使用现金还款
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扣款账户/卡原件
使用住房公积金冲抵贷款的
1、《楚雄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审批表》2份;(点击进入下载)
2、身份证原件1份;
3、结婚证(转账清偿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4年9月14日以前发放的需提供,2014年9月14日以后发放的贷款无需提供)
>办理渠道
现金提前还款:发放该笔贷款的受托银行网点。
个人账户余额冲还贷:州中心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各县管理部业务柜台。
>办理流程
还款人携带要件资料到管理部柜台申请办理→管理部审核要件资料→办理提前还款手续→提前结清的,持结清凭证到委托银行办理权证出库手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楚雄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楚雄公积金线上办理入口、缴存基数、提取条件、贷款条件和还款计算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