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隆重举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启动仪式

导语 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部署要求,楚雄支队提前谋划、精心组织,主动联系文明办、司法、交通、安监、教育、旅游、农业、驾校和各级新闻媒体单位,,在楚雄市桃园湖广场,组织开展了以“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楚雄州、市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启动仪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和全国、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部署要求,楚雄支队提前谋划、精心组织,主动联系文明办、司法、交通、安监、教育、旅游、农业、驾校和各级新闻媒体单位,于12月2日上午9时30分,在楚雄市桃园湖广场,组织开展了以“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楚雄州、市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启动仪式。

  楚雄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曹卫东,州公安局副局长李发富,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靳昌、政委任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爱东,州、市文明办、交通局、安监局、教育局、司法局、农业局、旅游局等领导出席启动仪式,民警、驾校学员、志愿者、中小学生共8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曹副州长致辞: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开展以“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122”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升公民文明交通素质,是一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幸福的重要工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的一项重大举措。从现在开始,从自己做起,文明行路、文明驾车、文明乘车、文明参与交通,摒弃交通陋习,为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并对搞好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突出主题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州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切实把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作为保障民生的大事,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认识,强化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明确主体职责,增强宣传效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 “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要求,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主体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结合贯彻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分类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创新宣传模式,营造安全氛围。充分利用媒体、手机短信平台,依托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窗口、车辆管理所办证服务大厅、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客运企业和场站等交通安全宣传主阵地,宣传冬春季交通事故的特点,提示安全隐患,曝光典型案例,传播冬春季交通安全出行知识,提供交通安全服务提示,通过持续不断的宣传,使安全、文明驾驶更加深入人心。最后曹副州长宣布:楚雄州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启动。

  启动仪式结束后,民警向群众做了装备展示,详细介绍酒检仪、执法记录仪、测速设备等警用装备的操作原理,并让现场群众参与其中体验,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并设置交通事故处理、交通违法处理、车驾管等岗位的业务咨询台,接受群众咨询。同时,执勤民警带领交通志愿者、驾校学员到各个路口、人流密集地发放宣传单、开展劝导,宣传车上街流动宣传,循环播放了“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的主题宣传片,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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