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婚检免费期盼责任政府的“三级递进”

导语 自去年10月1日实施新《婚姻登记条例》,婚检制度由强制改为自主选择以来,婚检始终是一个热门话题,舆论也共同经历了政府执政责任的两次递进。

  第一次,随着新《婚姻登记条例》的实施,强制性婚检在鼓掌声中悄然下课。但是随后不久,由于婚检率急剧下降,婚前医学检查作为预防出生缺陷和残疾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丧失,导致了医学专家和社会工作者的担忧。在今年三月召开的全国“两会”,甚至出现了强制婚检“重返”婚姻门槛的提(议)案。第二次,是今年5月,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率先在全国施行免费婚前检查,实行婚检的实际费用由政府承担的政策,使大家看到婚检争论终于找到了一个新的解决方案。

  现在,随着国内有更多的地区实行免费婚检制度,舆论呼唤政府能够进行第三次递进,把免费婚检作为政府给百姓的超额“福利政策”,转变为政府的一项基本执政责任。

  仔细考察目前各地所实行的免费婚检制度,其中也存在着先天性的缺陷,还属于一项比较狭窄的“福利政策”。例如,舟山市普陀区的婚检经费是从政府拨出的艾滋病防治经费中列支的,这样的“转移支付”说明免费婚检还没有成为固定制度没有进入政府的公共财政开支。

  目前的免费婚检制度,有两大不足必须解决:一是要保证经费,使政府买单的费用能够合法化、制度化,这是此项制度全面推行的基础;二是要撤除城乡藩篱和户口壁垒,保障人口的出生健康不应该是某个城区或一部分城市人口的特殊福利,而应该是一种全民福利。

  实行自愿婚前医学检查制度,体现了公法不干涉私法的时代发展要求,体现了国家对公民基本人权的尊重;在法律、制度上建立惠及全体公民的免费婚检制度,则体现着政府的公共责任,体现着国家对公民基本人权的保障。从“尊重”到“保障”,是一项需要尽快落实的新的执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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